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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近六旬的盧姓男子擔任廟宇僱員,酒醉下大膽侵入廟後方的廟公大姨子住處,對年近八旬未婚且保有處女之身的老嫗性侵得逞。誇張的是,已婚的盧某所提出的和解條件竟包括娶被害人為妻,合議庭直斥無理,昨日重判三年四月。

台北縣一處小村落內一間廟宇,為當地居民重要信仰中心,盧姓男子為廟公找來的僱員,因每天至廟宇工作,與住在廟後方廂房的被害人有數面之緣,但兩人未曾交談。

年近六旬的盧某已婚育有子女,但續弦的大陸籍妻子因案遭到遣返,五月十八日凌晨,他與朋友聚會喝酒後,醉醺醺返回住處。

盧姓男子知悉被害人長年小姑獨處,於酒精催化下色心大發,興起侵入被害人住家性侵的念頭,因廂房未加裝鐵門窗,盧某即趁夜色破門直接衝入被害人住處。

被害人驚醒出來察看,反被盧姓男子拖進臥室強行脫去全身衣物,恐嚇「乖乖配合不然要妳的命」,她無法反抗下,任由盧某強制性交得逞。

盧某得逞後逃離現場,被害人驚嚇之餘,許久才回神,忍受著身心的疼痛,向轄區警方報案,警方深入了解後,才知盧某色膽包天,竟對大他十幾、廿歲的老婦下毒手。

老婦遭盧玷汙下,內褲及床單上皆留下落紅,報案時仍是全身發抖不止,警方除通知女警前來協助就醫採證外,隨後將盧某逮捕到案究辦,檢方依法起訴。

據悉,盧姓男子有兩次婚姻,育有兒女,第一次離婚收場,第二次則娶大陸新娘,卻因案遭遣返,但尚未完成離婚,仍是有婦之夫。

盧某雖拿出五萬元賠償被害人,卻在和解書上寫明要娶老婦做妻子,著實沒道理,反讓人有種「再吃豆腐」的錯愕感。

罹患帕金森氏症的被害人,對痛苦受辱經過,久久無法忘懷,合議庭詢問是否願意原諒盧某時,她當庭氣憤表示,不原諒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927/4/laau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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