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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
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說,沒取得藥證的防蚊液在廣告時,不能直接出現噴灑在皮膚的畫面,以免誤導民眾。


根據衛生署提供的資料,坊間著名的防蚊液「歐護」,或拜耳生產的「傲敵」防蚊液,不在衛生署的驅蚊製劑名單中。


藥政處昨天表示,其實,有些未取得衛生署驅蚊製劑防蚊液也是使用敵避(待乙妥)成分,但因廠商沒有把產品相關資料送到衛生署審核,或是生產的廠商不屬於GMP廠,無法申請藥證。


廖繼洲表示,最近有廠商提出申請,希望敵避成分的防蚊液可以不再列入藥品管理。


他說,衛生署近期內會召開藥物審議委員會,評估敵避的安全性。但現階段使用於人體的防蚊液仍須申請藥證。


另外,廖繼洲也建議,雖然此藥物尚屬安全,但小朋友和嬰幼兒能不使用就不要使用,最好的防蚊方式還是使用蚊帳,外出時則是穿著長袖、長褲,減少蚊蟲叮咬的機會。


台大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朱家瑜說,有些民眾會拿香茅、樟腦油或檸檬油驅蚊,這類天然物質導致過敏的機率反而較防蚊液高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from..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60821/2/2es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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